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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对市区磐石胡同、金泰路、金仓路、民康路进行改造的公告

    时间:2022-07-08 18:07:00  编辑: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 来源:磐石市人民政府  浏览:461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
    为提升我市城市面貌,改善市民出行交通环境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对磐石胡同金泰路金仓路民康路进行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工程概况

    磐石胡同改造工程。起点:泰安路,终点:金泰路,道路全长185米,对既有道路进行大修并实施雨污分流。

    金泰路改造工程。起点:振兴大街,终点:福安街,道路全长396米,对既有道路进行大修并实施雨污分流。

    金仓路改造工程,起点:振兴大街,终点:顺城街,道路全长584米,对既有道路进行大修并实施雨污分流。

    民康路改造工程,起点:石城大街,终点:磐石大街,道路全长568米,对既有道路进行大修并实施雨污分流。

    工程计划于2022年7月中旬开始施工,10月竣工。

    二、工程建设有关要求

    1.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采用分段封闭施工,建设期间,道路沿线行政和企事业单位、居民小区及临街商铺门店,要积极支持道路工程建设,按照施工现场管护的要求,安排好各自的生产、生活及车辆出行。

    2.各类地下管线:各管线产权单位,要按照道路建设要求,对影响施工的管线(供电、燃气、供水、供热、通讯等)要进行改造和迁移,要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做好管道的安全防护,保证管道运行安全。

    3.施工车辆:凡在道路改造现场的施工车辆,要自觉服从现场调度员指挥,严格按照市执法局相关规定、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。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。

    4.自有车辆:在施工道路封闭后,所有自有车辆要绕道行驶,合理安排行车线路,必须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,不得在施工路段停放。

    5.人行道铺装:在道路施工中,按照人行道铺装的要求,商业门店要清理堆放的各类杂物,不得影响人行道铺装施工。

   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。

  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  2022年6月27日